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根据举报线索,经过缜密调查审理,对3起进境动物违法隔离检疫规定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天津检验检疫局首次查处进境动物违反隔离检疫规定案件。
去年10月,天津某公司代理进口长颈鹿三十余只,以空运形式运抵天津,分3批次向天津局报检。该批长颈鹿依法应实施隔离检疫,但该公司在未完成隔离检疫、未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将长颈鹿调离,发往全国各地。该企业擅自调离隔离检疫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天津局依法对其做出了罚款49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3起案件均已执行完毕。
天津口岸进境大中动物数量、批次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隔离检疫是防范动物疫病疫情传入的有效方式。而部分进口企业在利益驱使下突破法律底线,不仅扰乱了正常贸易秩序,更会加大疫病疫情传播风险,造成我国相关产业损失,威胁我国人民生命健康。天津局将保持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守法企业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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