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答问
时间:2020-11-20 11:19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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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记者谭谟晓、董峻)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10日就《行动计划》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
答:为贯彻落实好今年年初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特别是第一阶段(2015-2016年)需要推进的工作安排,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组织起草了《行动计划》,并征求了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总装备部、中国科协等58个单位的意见,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后,由国务院批准同意,近日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这是贯彻落实《改革方案》精神的一个具体行动,也是今明两年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具体工作安排。
《行动计划》对改革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强制性标准改革、推荐性标准改革、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改革试点、标准国际化和统筹协调机制建设等重大改革举措都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分工。
问:强制性标准改革是标准化改革的重中之重,《行动计划》将采取什么措施予以推进?
答:强制性标准的改革目标是将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级,这是对现行标准体系的重大改革。《行动计划》对推进强制性标准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研究制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二是对现行强制性标准及计划开展全面清理、评估;三是在工业领域先行开展整合修订试点;四是各部门、各地区不再下达新的制修订计划;五是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委在前期10个行业的清理试点工作基础上,已经起草了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过程,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下一步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共同做好强制性标准的改革工作,同时也加快相关管理规定的制定修订,在制度上予以保障。
问: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是《行动计划》中的重点内容,推进这项工作有哪些措施?
答:为了推进这项工作,国家标准委正在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目前已经制定发布《加快中国标准“走出去”、助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方案》,正在研究制定《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二是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已经修订发布了新的《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新制定印发《标准互认工作程序(试行)》,规范相关工作要求;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在铁路、电力、航天等领域,推动一批我国优势技术成为国际标准;四是不断深化国际标准化多、双边合作,加强中外标准互认工作,扩大我国参与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活动的影响力。
此外,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将于2016年9月在北京举行,将全面展示和推进我国标准的国际化水平。
问:如何确保《行动计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答: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工作改革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三是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情况,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作为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也将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确保《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能够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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