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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兽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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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信息-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许可证审批

时间:2013-08-08 14:2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项目名称: 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许可证审批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是否属于在注册有效期内的进口兽用生物制品
2.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进口单位的资质
法律依据: 1.《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2.《兽药进口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2号)
办事条件: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兽用生物制品进口申请表》一式一份(原件)
2.《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者《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
3.进口单位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代理合同(授权书)(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审查申请人递交的《兽用生物制品进口申请表》

及其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2.缴纳审批费。受理申请的,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向申请人开具《行政事业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凭《行政事业收费通知单》内向农业部财务司缴纳审批费。
3.项目审查。申请人缴费后,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批件办理。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20元/品种
收费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53条及《捷报比分: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1992]价费字452号)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100125
收件人:兽医窗口
咨询电话:010-59191812
http://www.moa.gov.cn/fwllm/zxbs/xzxk/bszl/syj/syjkxkzsp/201103/t20120608_1837273.htm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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