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的规定,经考核评审和质量检测合格,批准天津市奶牛发展中心从事牛冷冻精液生产经营,现换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见附件1,验收合格种公牛名单见附件2),有效期为3年。同意山东奥克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见附件3),自本公告颁发之日起,原许可证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农业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目录(201504) 2. 天津市奶牛发展中心验收合格种公牛名单 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目录 农 业 部 2015年4月10日 附件: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504/t20150420_4535473.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