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条件解除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143号公告中对美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带骨牛肉的禁令,允许符合中国追溯体系要求和检验检疫要求的美国牛肉对华出口。 美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带骨牛肉的追溯体系要求和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农业部 国家质检总局
2016年9月22日
下载文件: 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2447号.pdf |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条件解除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143号公告中对美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带骨牛肉的禁令,允许符合中国追溯体系要求和检验检疫要求的美国牛肉对华出口。 美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带骨牛肉的追溯体系要求和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农业部 国家质检总局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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