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84号
时间:2013-08-08 08:5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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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84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等4家单位申请注册的狐狸脑炎活疫苗等2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的试行规程、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金宇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请的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等2种兽药产品的变更注册,并发布变更后的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部此前发布的同品种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标签和说明书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
研制单位 |
类别 |
证书号 |
备注 |
狐狸脑炎活疫苗(CAV一2C株) |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 |
二类 |
(2009)
新兽药证字11号 |
注册 |
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减蛋综合征、禽流感(H9亚型)四联灭活疫苗(La Sota株+M41株+Z16株+HP株) |
河南农业大学禽病研究所、辽宁益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海利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
三类 |
(2009)
新兽药证字l2号 |
注册 |
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减蛋综合征三联灭活疫苗(N79株+M4l株+NE4株) |
农业部动物检疫所(现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
三类 |
(2003)
新兽药证字第05号 |
变更注册:变更产品质量标准,其中传染性支气管炎部分效力检验方法变更为血清学方法;新城疫部分效力检验方法变更为同现行《中国兽药典》方法 |
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OJMS株+JsL株) |
金宇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
三类 |
(2007)
新兽药证字40号 |
变更注册:由转瓶培养生产工艺变更为悬浮培养生产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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