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申报的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三联灭活疫苗等3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1507号 批准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申请的鸡马立克氏病I、III型二价活疫苗等2种兽药产品的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部原发布的同品种试行规程、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新兽药注册目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新兽药注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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