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保定冀中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申报的玉屏风颗粒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吉林特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狐狸脑炎活疫苗(CAV-2C株)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同品种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附件: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603/t20160318_5059593.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