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申报的鸡新城疫、禽流感(H9亚型)二联灭活疫苗(La Sota株+SZ株)等3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柴胡口服液变更注册,新增靶动物犬监测期3年,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河北科星药业有限公司申报的安乃近注射液增加规格变更注册,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按照《中国兽药典》(2015版)同品种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7年3月14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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