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捷报比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精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现就做好2015年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政策的落实 近年来,国家有关方面陆续出台了一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但目前落实得还不够到位,政策效应还未充分发挥出来。为此,各地要把促进已有政策落实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在全面梳理、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政策的基础上,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督促检查等形式,推动政策落实。主要有:积极推动税收政策落实,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优惠、免征初加工所得税、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农产品出口退税优惠等;积极推动信贷政策的落实,包括扩大农产品加工业信贷投放总量、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严禁利率“一浮到顶”、减免贷款手续费用等;积极推动保险政策的落实,包括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广新型险种、鼓励对外贸易和“走出去”企业保险服务等;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落实,包括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技术创新资助等;积极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包括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等政策向农产品加工业倾斜,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的价格政策等;积极推动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包括小型微型企业减半计征所得税、减免中小企业涉企收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在农产品加工业的有效落实。与此同时,要加强新的政策创设,在初加工、主食加工、综合利用、原料基地、收购资金、设施装备、加工园区、主产区布局等方面实现突破。要大力营造落实政策的舆论环境,开展各种宣传、宣讲和培训活动,确保政策公开透明。 二、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认真组织实施初加工补助政策。积极争取扩大实施区域、品种和资金规模,整体推进初加工设施建设,通过产后减损实现增产增收增供增效。积极推进粮食加工减损。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建设烘储设施,同时采取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等措施,防止粮食过度加工造成浪费。加强菜篮子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设施装备,并与园艺作物标准化基地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和实施,择项列入初加工补助和农机补贴范围,同时积极向物流配送和电商拓展。 三、深入开展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 培育主食加工知名企业和“老字号”。通过示范引导和培训提升等形式,着力培育一批产权清晰化、生产标准化、技术集成化、管理科学化、经营品牌化的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开展主食加工知识普及、产品展示和技术交流,树立现代主食消费理念,组织主食加工“老字号”品牌推介,加快推进马铃薯主粮化、主食化进程。加强主食加工公共服务。开展主食加工业监测分析与预警,建立专家咨询会商平台,加强研发体系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主食加工业产业联盟。组建主食加工技术集成联合体。着力促进引进装备国产化,增强主食加工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主食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多样化市场需求。 四、启动实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明确一部分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科学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品种和环节,主攻农业副产物循环利用、加工副产物全值利用和加工废弃物梯次利用,研究最经济、最有效的阶段性突破路径。筛选一批综合利用成熟技术设备装备。集成、示范和推广一批综合利用新技术,通过工程、设备和工艺的组装物化,在秸秆微生物腐化有机肥及过腹还田、稻壳米糠、等外果及皮渣、畜禽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环节开展试点。制修订一批综合利用标准。完善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及相关技术操作规程等。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综合利用服务的做法和经验。 五、着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技术装备水平 加快推进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研发体系以瓶颈问题为导向,分品种分领域按照产业链条布置创新链条,构建“产学研推用”有机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协同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设施装备研发。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具有中试能力的工程化研究平台及产业化应用平台,通过技术优化、组装、集成和配套研发,开展工程化研究和核心装备创制,孵化形成一批集成度高、系统化强、能应用、可复制的农产品加工先进技术装备。加强成熟技术筛选推广。深入开展科企对接活动,搭建推广转化信息平台,选择重点产区建立技术示范基地,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先行先试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专项研发项目,加快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培养造就人才队伍。通过交流合作、科技攻关、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培育一批经营管理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 六、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以资产为纽带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的产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联合等方式,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建立产业联盟,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单位。积极争取财税融资政策。推动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加强上市融资服务和指导培训,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支持企业进行技术装备改造和产业升级。实施质量立企、品牌强企战略。支持引导企业建立检测检验、质量标准和全程质量可追溯体系,将质量和信誉凝结成知名品牌;加强同区域同类别的品牌整合,大力宣传和保护品牌,建立农产品加工品牌目录制度;鼓励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申报和推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七、稳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园区建设 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县为单元整建制创建一批原料基地、加工园区、营销体系等有机衔接、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国家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区、示范县,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组织筛选推广加工专用优良品种,组装集成原料生产技术,从生产到销售全程实现标准化。扶持建设一批起点高、功能全、带动力强的加工园区。注重发挥产业集聚区整体效率,改善软硬件环境,加强运行机制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分工协作,完善研发机构、监测机构和污水处理及给排水系统等配套设施,让企业共享资源和服务、共同治理污染。构建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打造农产品加工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展销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发展直销直供、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营销、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等新型流通业态,创新商业模式,探索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鼓励骨干企业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 八、鼓励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加强主产区产加销整体构建和区域合理分工。与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衔接,将加工流通与生产消费同步规划和实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科学确定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主产区、养殖主产区、沿海发达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垦区、草原生态区等区域发展重点,对主产区加工业进行重点布局。促进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转化。通过协调争取政策、资金,大力推动粮食加工科技创新和推广,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努力改善粮食烘储加工条件,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管理,引导企业科学开展粮食精深加工,积极鼓励粮食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积极拓展粮食加工转化增值空间。搭建加工产能转移承接平台。组织加工企业将产业转移到主产区,与主产区的资源优势加以整合,合力打造优势主导产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设“粮食银行”,探索粮食产后统一烘干、统一加工、统一储存、统一销售的经营模式,促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 九、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服务水平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调整结构、对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业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认识,把农产品加工业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要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调整充实人员队伍,理顺职责关系,推动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在人才队伍、原料基地、技术装备、营销网络、基本建设、财政预算、外经外贸、质量标准体系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紧密配合,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形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合力;要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作用,从本地实际出发,组织拟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和现代农业布局,对“十三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进行科学规划;要引导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要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布局调整、区域合作,建立信息、技术、人才、融资等公共服务体系,搭建投资贸易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创业示范基地;要组织关键公共技术研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监测分析、标准跟踪、教育培训、技能开发等工作,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法;要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支撑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要总结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努力营造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农业部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ZQYJ/201501/t20150126_4351697.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