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兽药饲料监察所等12个省级兽药检验机构报送了2016年11月兽药监督抽检中经抽样确认的102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3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4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98批(附件3)。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从重处罚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和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的假兽药和附件3的涉嫌假兽药,要立案查处,依法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要加强假兽药来源的追溯和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涉嫌假兽药的,依法从重处罚。 请按照《农业部办公厅捷报比分:进一步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16号)要求及时将查处情况报我部兽医局。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612/t20161229_5420859.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