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宠物诊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了摸清宠物诊疗用药需求,我办现开展宠物临床用药需求调查,请相关单位从宠物诊疗实际和兽药现有品种具体情况出发,提供确需用于宠物临床的人用药品种信息,填写附表,于9月10日前报送我办,以便为农业农村部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联系方式:温芳 010-62103548 邮 箱:yaodianhuayao@126.com
附件:需要用于宠物临床的人用药品种清单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需要用于宠物临床的人用药品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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