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2015年12月9日农业部公告 第2334号) 为加强兽医诊断制品管理,规范兽医诊断制品生产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农业部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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