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 按照《农业部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农业部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安排要求,我部编制了《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规范》《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规范》,现作为农业部第十五批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规范 2.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规范 农 业 部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501/t20150105_4320915.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