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菁)北京市将结合农业部今年颁布施行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三个部令,开展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强化动物检疫监管、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3个专项行动。这是4月7日,记者在北京市农业局召开的全市动物卫生与畜牧行业管理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大会上获悉的。会议还针对国家执业兽医考试、奶牛布鲁氏菌病与结核病净化等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 近年来,北京市狠抓动物卫生与畜牧行业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两个历史性的进步。一是在2008年全面完成了兽医管理体制工作,理顺了兽医体制,健全了工作队伍;二是2009年,组织实施了《北京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2)》,启动了市、区县、派出机构等三个层次各类基础设施的全面建设。2010年在完成体制改革和实施规划建设的基础上,市农业局组织开展第三个阶段性工作———实施动物卫生与畜牧行业管理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主题是“重视和加强学习、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机构效能”。下半年,市农业局将借鉴国家有关兽医机构效能评估研究成果,在本市建立更加完善的机构效能考评体制。 据北京市农业局副局长刘亚清介绍,3个专项行动内容主要包括,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行动,从5月1日起利用一年时间,完成对全市所有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所、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得经营;强化动物检疫监管行动,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和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制度,解决产地检疫率不高问题,严格检疫监督执法,确保动物养殖业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向管理相对人广泛进行动物检疫监督政策宣传,促进其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行动,2012年3月1日前,完成对所有企业单位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审查。 与此同时,北京市还针对近年来“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对本市奶牛养殖业造成的危害,实施奶牛两病净化项目,已被农业部列入国家试点,各相关区县落实好奶牛养殖登记和奶牛电子标志的配带、奶牛布鲁氏菌病采样送检和结核病检测、奶牛调运检疫审批和监管及奶牛布鲁氏菌病新疫苗的免疫4方面的措施。 据悉,今年农业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核,按照农业部规定,现在从业的兽医人员必须在三年过渡期内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其后未取得考核合格证的将不能开展动物诊疗等活动。目前市农业局正在与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以确保北京考区顺利完成首次考试任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