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海省农牧厅制定出台了《跨省引进动物防疫安全管理办法》,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切实保障青海省动物及产品安全供给和动物产品消费安全。 一是对青海省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落实了定点屠宰派驻检疫员制度,全省调整充实动物检疫员122名,加大对进场屠宰动物的检疫和疫病追溯。截至目前,屠宰检疫动物88.75万头只,检出病害动物377头只,病害肉6.4吨,对病害动物及产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督促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监管,对张氏公司、鑫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了“瘦肉精”抽样检测工作。 二是开展全省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实行动物防疫承包制,每个规模场(小区)落实防疫监管责任人、检疫监管责任人,指导建立防疫制度、消毒制度、兽药使用记录、休药期制度等,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推行预约服务、定点服务和驻场检疫服务,保障了出栏动物安全。目前,青海省共完成产地检疫71.12万头(只)。 三是加强引进动物监管,严防外疫传入,共检查调入子猪30128头,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案件7起,罚款1.06万元。 四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责任制,推行责任追究制,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检疫程序,严格证章照使用。 (中国畜牧兽医报 从珊 ) http://www.farmer.com.cn/agri/xmsy/ybfk/201106/t20110602_646112.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