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7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张晓松、徐博)为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质检总局、农业部日前发布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多哥输入禽类及其产品,今年9月9日(含9月9日)后启运的来自多哥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9月9日前启运的经禽流感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 两部门同时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多哥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在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多哥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禽类,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具中,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2008年9月18日,多哥农业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紧急报告,9月9日其境内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 另外,鉴于泰国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质检总局、农业部日前作出决定,允许从泰国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本公告发布日后生产和加工的禽鸟及其产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