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秋季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实施方案
为落实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质量,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捷报比分:开展2008年秋季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的通知》(农明字〔2008〕第133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重点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捷报比分:开展2008年全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检查的通知》(农办医〔2008〕20号)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农医发〔2008〕23号)要求,结合2008年农业部对动物防疫工作最新要求和当前防疫工作形势,重点检查秋防工作的政策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经费保障和防疫效果等情况。
二、检查范围
省本级、1个地市及所辖的1个县。
被检查县由农业部检查组随机抽取。抽取原则:一是以前未被检查过的县(县少的省例外);二是畜禽养殖量较大;三是水网地区、候鸟迁徙地区、畜禽交易频繁地区或曾经发生过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四是2008年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没有考核过的县。
三、检查内容
(一)省级
1.听取全省秋防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文件资料:
(1)秋防工作安排部署及督查有关文件;
(2)动物防疫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3)防控经费落实情况(疫苗配套经费、扑杀补助经费、工作经费、基层动物防疫经费等);
(4)免疫方案与免疫情况;
(5)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与监测工作总结;
(6)应急培训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
(7)疫情举报和处置情况;
(8)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与现状。
3.现场检查应急物资储备库。
(二)地市级
听取全市秋防工作情况汇报,汇报材料应包括:工作安排、经费落实、免疫、监测、疫情处置、应急管理、问题建议等。
(三)县级
1. 听取全县秋防工作情况汇报;
2. 查阅文件资料:
(1)秋防工作安排部署及督查有关情况;
(2)动物防疫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3)防控经费落实情况;
(4)免疫方案与免疫情况;
(5)监测方案与监测工作总结;
(6)疫情报告和处置情况;
(7)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与培训情况。
3. 现场检查:
(1)实验室工作情况;
(2)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3)乡镇兽医站建设,应包括人员、工作制度、冷链配备与免疫档案等;
(4)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落实使用情况;
(5)饲养场(户)免疫记录;
4. 现场采样:
(1)在被抽查县内,按照以下要求采集样品:
随机抽查4个中小规模饲养场(禽存栏量在1000-10000羽,猪存栏量在100-1000头,羊存栏量在100-1000只,牛存栏量在20-200头),其中2个规模养禽场(1个鸡场、1个水禽场,没有水禽的另外抽查1个鸡场)和2个规模养畜场(1个猪场,1个牛场或羊场)。每个规模场至少采集血样15份。
抽查2个乡,每个乡随机抽查1个自然村,每村至少抽查10个农户(至少采集5个农户的样本),每村至少随机抽取畜禽血清样本各20份。
抽查一个活禽交易市场,采本省家禽血清样本30份。没有活禽交易市场的,采禽屠宰场血样。
抽查一个活畜屠宰场,采本省家畜血清样本30份。
(2)全省至少抽取100份牲畜血清(2个规模场,2个自然村,1个活畜屠宰场),采集血样应兼顾猪、牛、羊的血清数量比例。全省至少抽取100份家禽血清(2个规模场,2个自然村,1个活禽市场或屠宰场),应兼顾鸡和水禽血清数量比例。
四、组织形式
检查工作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省份之间交叉检查形式。每省抽调3人,其中省级畜牧兽医厅局主管兽医工作厅局长或兽医处处长1名(任检查组组长),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1名,实验室工作人员1名(参加过民航运输动物病原样本及病料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组成32个检查组。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组检查一个省份。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每个检查组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协调工作。
五、检查时间
2008年11月17日至24日。
(一)11月17日,各省参加检查人员到北京永安宾馆报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甲5号);
(二)11月18日上午,召开检查工作会议,布置检查工作;
(三)11月18日下午,赴各省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四)11月23日,各检查组组长回京到友谊宾馆怡宾楼报到(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联系电话:010-68498888),并将采集样品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11月24日,各组组长参加秋防检查总结会议,并提交检查总结报告3份。
六、具体要求
(一)检查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考核被检查省和被检查县的工作。
2.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实施检查工作。
3.检查组人员必须全程参与抽样过程,抽样数量不少于规定数量,并及时封存血清。
4.对抽查村和养殖场(户),要由检查组到县后随机指定。
(二)现场检查要求
1.疫苗类:订购单据、出库单据等一一对应检查。
2.资金类:财政部门核拨资金文件、台帐等一一对应检查。
3.免疫密度:存栏数与疫苗用量等一一对应检查,免疫标识佩带情况。
4.物资储备:现场实地清查实物,验证各种业务统计表。
5.免疫档案:乡镇免疫档案与村防疫员及饲养户的填表情况一并核对。
6.监测报告:日常监测结果与日常采样表一一对应核查。
7.防疫员状况:重点对乡村防疫员专业、素质、收入水平等认真了解。
8.被检查县协助进行现场检查,提供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文件。
(三)采样要求
1.全部采样工作(采血、记录、编号、分离血清、保存、运输等)由检查组成员和地方工作人员联合进行,联络员监督,按检查方案规定保质保量。
2.规模场采样时,同一规模场尽量选取不同品种、不同日龄的动物。散养户采样时,一村不能少于5户。
3.采样及存放血清用的离心管要带足数量。家畜样品每份不少于5毫升全血,凝固后析出血清不少于1.5毫升(统一使用5mL离心管);家禽样品每份不少于2毫升全血,凝固后析出血清不少于0.5毫升(统一使用1.5mL离心管)。采样离心管要编好号。
4.不能立即离心的样品,待全血凝固后放入加有冰袋的保温箱内,做到样品编号在离心前应清晰可辨,不能涂改。
5.血清分离:全血样品采集完毕后最好在室温下(20℃)放置1小时(依室温而定),待全血凝固并析出血清后,8000转离心4分钟或3000转离心20分钟,取上清液置于另一离心管内,并在管盖及管壁上做好标记(与采样离心管编号一致)。血清要求无溶血无腐败。
6.血清样品编号以“A01~A20、B01~B30、C01~40、D01~30、E01~E20、F01~F30”(字母与数字间不要加任何符号)模式编写。不同种类动物,英文字母不同(猪A,牛B,羊C,鸡D,鸭E,鹅F),同一种动物英文字母相同,数字不同。用防水记号笔清晰标记于注射器(采血管);编号不可出现重复。
7.采样人员采样时要做好消毒和防护工作,同种动物采样先到养殖场,后到散养户。
(四)样品包装与封存要求
1.同一种动物的血清样品独立小包装,并于包装袋(箱)上写明省名和县名;如某采集血清被迫废弃,应在原始采样单中删除相应记录。
2.每次离心后的样品立刻做好标记并用封存标签封存好(最好用纸袋、不干胶标签封存)。样品送达北京前,封存标签不能涂改或破损。
3.处理后的血清样品需冷冻保存,并做好封存标记。(检查组人员签字)
(五)样品运输与检测
检查组离开被检查省时,应将样品低温保存(包装箱内加冰袋),由检查组组长统一带回北京交防控应急处,样品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诊断室按照《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中免疫效果监测方法统一检测。
各组务必请被检查省协调民航部门,准予将样品带回。
(六)填表要求
所有表格填写之前须仔细阅读表格及下面的相关备注或填表说明。应完整、清楚、工整填写,不得使用省略或简易符号替代,不得随意对表格进行合并或删除。
整套表格原件交防控应急处,同时复印采样表格一套跟随样品。
(七)报告要求
1.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与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就检查情况进行交流,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检查活动结束后,各组组长须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检查材料,包括4种文字(数字)材料,一是检查组总报告3份,二是被检查省根据检查内容中第2项汇编成册的文件资料,三是抽查县综合报告1份,四是按要求准确填制的全套表格。同时需提交检查组总报告和表1-表5的电子版。
3.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工作概况,秋防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全省疫苗调拨、免疫数量,免疫密度及现场检查免疫情况,经费落实情况),秋防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对省里的整改建议,对下一步全国防控工作的建议。
4.汇报内容包括:被检查省的免疫进展情况,秋防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每个检查组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全套报告及表格务求认真准确、文字工整。
七、结果通报
检查活动结束后,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检查情况后,向农业部报告。农业部将向各省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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