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4-02 10:55 来源:农民日报
4月1日,长江禁渔期同步执法检查行动启动仪式暨长江特编渔政执法船队启动仪式在上海市市容长江口管理站码头隆重举行,它标志着2009年长江上、中、下游禁渔期同步执法检查行动全面展开。
为了维护良好的禁渔秩序,今年长江禁渔期间,中国渔政指挥中心、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决定,会同沿江各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机构,在同一时间,上中下游全长江、全流域禁渔范围开展同步执法。从4月1日开始,由长江特编渔政执法船队中的渔政船在长江口到三峡库区的长江干流水域开展巡航执法检查。同时,沿江10省(市)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地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在同一时间同步组织本地执法检查行动。此外,中国渔政指挥中心将会同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沿江各省开展陆上巡回检查,督促各地禁渔管理工作开展。
据了解,长江禁渔期制度是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开始实施的,共涉及长江流域10个省市,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8100多公里江段。采取分江段、分时段禁渔原则,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葛洲坝以上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
专家透露,长江禁渔期制度实施以来有效降低了捕捞强度,改善了鱼类生存环境,减缓了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衰退趋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