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5-19 13:59 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本网讯 近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出公告,2009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将于10月17日举行,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3日。这是我国首次举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公告指出,2009年农业部率先在吉林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户籍在以上5个省(区、市)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县级畜牧兽医(农业)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公告提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一是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是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是2009年兽医、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公告发布,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并公布的《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为准。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四张试卷均为机读式选择题。
公告称,农业部已制定出版《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考生可依据该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农业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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