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防止动物病原微生物扩散,维护公众健康,市动物疫控中心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组建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有关生物安全工作并实施监督,审核批准中心生物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及防护措施,组织进行风险评估,负责处理有关生物安全问题和事故,制定新的安全政策。同时将中心兽医P3实验室、动物疫病监测诊断科、兽药检测科、饲料检测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制发了《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试行)》,管理手册用23个章节从管理方针与目标、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危害程度分级和风险评估、菌(毒)种的管理、生物安全水平分级和防护屏障、设施和设备要求、个人防护装备、良好的内务行为、安全工作行为、化学品安全、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水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紧急撤离、样本的运送、废弃物处理等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