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4日 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11月19日,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在黑龙江省双城市一屠宰场生猪中检出4份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阳性样品。基因序列分析表明,该病毒与目前人群中流行的甲型H1N1流感同源性99%,属于同一种病毒,病毒未发生变异。据专家分析,这次生猪样品中检测到病毒,可能与生猪在运输途中或在屠宰场接触到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有关。 今年4月北美暴发甲型H1N1疫情以来,农业部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一部署,全面开展生猪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跟踪、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制定应急预案,不断强化应急准备。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检测方法,并开展猪用疫苗研究。不断强化综合防控措施,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猪综合防疫管理。目前,农业部已组织开展两轮全国大规模监测工作。进入秋季以来,农业部已组织各地和有关实验室在全国临床观察生猪8788万头,没有发现甲型H1N1流感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21102份样品,未在养殖环节检测到甲型H1N1流感病毒。 针对当前防控工作严峻形势,农业部部署各地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强化各项防控措施。一是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二是继续加强生猪养殖场综合防疫管理。三是密切关注猪群健康状况,一旦发生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发生疫情,将临时采取一类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四是加强活猪及其产品检疫监管。五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猪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据了解,全球已经有13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在动物体内检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专家称,动物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是正常的,截至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动物在甲型H1N1流感的人际传播中起特殊作用。根据甲型H1N1流感病毒特性,加热到70℃,病毒即可灭活,只要烹饪熟制,猪肉产品不存在传播病毒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