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暴发流行和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件,农业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加强“两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监管等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免疫工作,加强疫情监测报告,认真落实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疫情,不断强化应急准备,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生猪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强化流通环节检疫监管,严厉打击屠宰、经营、运输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两节”前组织集中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特别是活禽市场交易等环节(场所)的动物防疫监管。 三是强化兽药安全监管和兽药残留监控。强化兽药安全监管,严禁经营使用禁用兽药,从源头上控制禁用兽药和假冒伪劣兽药流入养殖环节。积极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综合治理,加大兽药残留检测力度,加大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力度。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严格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狠抓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五是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深入基层开展督查工作。要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动物疫情发生风险,保证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 http://www.agri.gov.cn/xxlb/t20091226_1407215.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