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发布SPS通报G/SPS/N/USA/1792,宣布发布一份最终法规,禁止所有动物食品或饲料内使用某些牛质材料,这些材料包括:(1) 牛海绵状脑病(BSE)为阳性的整个牛胴体;(2) 年龄在30个月或以上的牛的脑及脊髓;(3) 未经检验、供人消费的年龄在30个月或以上未清除脑及脊髓的整个牛胴体;(4) 牛海绵状脑病(BSE)为阳性的牛的牛脂;(5) 含不可溶杂质0.15%以上的其它非本法规禁止材料来源的牛脂;及(6) 本法规禁止材料来源的机械分割牛肉。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加强抗击BSE的现有安全措施。本法规采用了国际牛脂杂质标准(OIE陆生动物健康法第2.3.13章(BSE),第1(e))条。 拟批准日期:2008年4月25日。拟生效日期:2008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