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安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50家兽药生产企业迁址重建,原生产地址均已不具备兽药生产条件;泰安市泰山九牧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兽药生产企业原《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根据《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注销安徽天安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在原生产地址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1752个;注销泰安市泰山九牧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在原《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54个。 特此公告。 附件:1.涉及的兽药生产企业目录 2.注销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目录 农业部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1 涉及的企业目录20141121.xls 附件2 注销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目录.xls 公告2189.ceb http://www.ivdc.org.cn/gg/201501/t20150104_43753.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