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25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4家单位申报的小反刍兽疫活疫苗(Clone 9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申报的鸡球虫三价活疫苗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同品种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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