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联合用药的明确指征是什么? (1)用一种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如败血症、慢性尿道感染、腹膜炎、创伤感染、鸡支原体-大肠杆菌混合感染、牛支原体-巴氏杆菌混合感染。 (2)病因未明而又危及生命的严重感染,先进行联合用药,待确诊后,再调整用药。可先分析病情和感染途径,推测病原菌种类,然后考虑有效的联合应用。如皮肤、口腔或呼吸道感染以金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的可能性较大;尿路和肠道感染多为大肠杆菌或其他革兰氏阴性杆菌。一时不能确定病原时,则按一般感染的联合用药处理(青霉素+链霉素),并同时采集病料,经培养和药敏试验.取得结果后再做调整。 (3)长期用药,细菌容易产生耐药性时,如慢性乳腺炎、慢性尿路感染等。 (4)毒性较大药物联合用药可使剂量减少,毒性降低。如两性霉素B、多黏菌素类与四环素联合,可减少前者用量,从而减轻不良反应。 (来源:抗生素.残留.耐药性-科普知识手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