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捷报比分:协会网站会员注册/修改加入协会会员单位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设为主页 English
中国兽药协会
当前位置: 主页 > 服务指南 > 兽药安全科普 >

兽药使用有哪些监管措施?(政府监管)

时间:2018-03-06 10:39来源:协会信息部 作者:admin 点击:
兽药安全科普知识手册
——抗菌药﹒兽药残留﹒耐药性专业知识百问
 

第四节 政府监管

 兽药使用有哪些监管措施?

 农业部通过组织制定公布禁止使用的兽药和其他化合物目录、饲料中允许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目录》、《兽药停药期规定》、《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以及多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并制定国家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等举措,对兽药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管。
兽药使用,应遵守农业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例如禁用药、适应症、用法用量、休药期等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详细记录用药时间、用药对象、日龄、发病数、病因、药物名称、给药途径、给药剂量、诊疗效果、停药时间、执行人、休药期等。
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品动物时,饲养者应向购买者或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