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30 来源:大连天健网 编辑:晨曦 为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民和游客的饮食用药安全,从即日起至2009年2月2日,全市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促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明显规范,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群众创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以水产品、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及奶制品、婴幼儿食品、蔬菜、豆制品、饮料、酒类、元宵等节日期间大宗食品,注射剂、疫苗、血液生物制品及植入介入类、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毒麻及精神类等特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类产品为重点整治品种。以全市各大商业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及周边等;以培训方式销售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场所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及今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涉药单位,违法发布食品药品广告的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 通知要求,重点抓好对初级农(林、水)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继续加强农药、兽药和渔药残留的监测工作,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林、水)产品流入市场;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变质发霉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的屠宰场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注胶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强对旅游景点、繁华地段饭店及宾馆、农家乐旅游点、小餐馆和各类食堂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严厉查处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肉制品原料、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的整治,坚决取缔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私屠滥宰、非法占道经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药、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加大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期间,将对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列入年度综合评价和考核内容,出现重大问题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如果发生突发事故,要按应急预案要求立即报告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