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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09-02-13 09:55来源:未知 作者: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 点击:

发布日期:2009-2-12 11:14:10         来源:新华网

    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通过并公布,自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畜禽产品的小型畜禽定点屠宰点,其畜禽产品只能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
    办法规定了畜禽定点屠宰点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有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屠宰工具;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有病害畜禽以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能力;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设立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实行前置许可制度,是该办法的另一主要内容。按照规定,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应当持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通过并公布,自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畜禽产品的小型畜禽定点屠宰点,其畜禽产品只能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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