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编辑:近期,农业部为加强兽医诊断制品管理,规范兽医诊断制品生产活动,公布了《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兽医诊断制品的注册评审工作,满足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疫和评估等工作需要,对兽医诊断制品的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提出了新要求。详细内容请参照农业部公告第2334号和农业部公告第2335号。
http://www.ivdc.org.cn/gg/201512/t20151216_44875.htm http://www.ivdc.org.cn/xwdt/201512/t20151217_44883.htm (责任编辑:admin) |